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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低至3成!多地优惠政策陆续出台!

日期: 来源:购房网收集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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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

1. 廊坊:取消户籍、社保等限购条件,取消“北三县”等地限售年限要求

摘要:河北廊坊市公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明白卡》,其中,廊坊优化调整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消户籍、社保(个税)等方面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限制性购房资格条件。对招才引智高端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随迁人员购买首套时,按照本地户籍对待。对“北三县”和环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等重点区域,取消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限售年限要求。

2. 安庆: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55万元,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

摘要: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单方缴存的为4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此外,支持异地缴存职工来安庆市购买住房,缴存互通互认,连续缴存满6个月,可在安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南通海门:首套房首付比例两成,公积金贷款最高160万元

摘要:南通市海门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方面,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对于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4.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100万元,释放一定监管资金

摘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文件称,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C类以上人才、D类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同时,加强改善型住房商业贷款支持。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调整商品房预售政策。市区对2021年7月1日后新出让商住用地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预售证的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的要求视同信用考评A类企业。采用担保方式释放部分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采取商业保函方式,释放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上限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30%。

5. 江西新余: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中心城区购房可享财政补贴

摘要:江西省新余市发布《新余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行购房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高新区、渝水区、仙女湖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 元/平方米补贴。

 明确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贷款利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6. 湛江:首套房首付降至20%,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支持力度

摘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通知提及,支持居民住房信贷需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加大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支持,贷款最长年限增加至30年。

另外,支持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融资需求。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和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7. 长春:进城农民和来长人才购买新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摘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区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通知提到,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支持人群为进城农民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来(留)长人才。

所购房屋需坐落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国有土地上,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各县(市)。仅限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以及二手住房。所购房屋需为申请个人首套唯一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8月1日至10月8日之间。

8. 济南: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最低首付款由60%调整至40%

摘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具体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

9. 江苏:三城优化“认房认贷”政策,买普通住房首付最低30%

摘要:8月12日,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自律机制秘书处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决议》。文件显示,8月12日(含)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政策调整。对南京市区(不含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调整为不低于60%。同日,同属于江苏省的苏州和无锡也纷纷传出了对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松绑的消息,12日,江苏省无锡市一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近日该行已开始执行新的商品住房贷款政策,名下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贷款的购房者,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50%;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购房者,购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最低30%。

苏州也执行了相同的新规,下调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付比例从此前的5成降低至3成;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也从此前的8成降低至6成。

10. 贵阳:加快促进房地产消费,实行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

摘要:8月10日,贵阳市举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新闻发布会。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俐在会上表示,已初步拟定《关于加快贵阳市促进房地产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贵阳市促进房地产消费工作的通知》,从消费有利、市场有益、服务有品三端进行发力,通过实行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措施综合施策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加大宣传力度,着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11. 温州:今年目标完成保障性住房投资52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

摘要:温州市发布《全市城市有机更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行动方案》,根据该方案,到2025年,全市要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20个,建设未来社区100个,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1万套,政府投资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达到4万户以上,完成市区核心区及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剩余的78个城中村拆迁改造。今年温州市城市有机更新的目标是完成投资449.3亿元以上,保障性住房(含棚改工程)完成投资52亿元以上,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达4万套(间)。

12. 广州:拟更新引进人才入户细则,全日制本科生参保即可落户

摘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在“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一章中提到,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13. 北京: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摘要:《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提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

14. 东莞:农民安居房不得用于经营,设计图纸不得具有经营功能

摘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安居房设计及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农民安居房设计图纸不得具有经营功能。不得将既有农民安居房改造为经营性用途,新建、重建、改(扩)建的农民安居房,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不含已办理立项手续的老旧街区改造项目)。

15. 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新规,超过10%农民不同意就不予征收

摘要:南京发布《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办法提出对于法律允许的个别未达成协议仍可申请土地征收的情形,将“个别”比例严格限定在10%以内,兼顾保障农民权益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如果未达成协议的比例超过10%,则土地不予征收。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土地

1、北京:8宗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5宗地块涉竞现房销售面积

摘要:8月5日,北京市发布了8宗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公告,土地总面积约35公顷,总建筑规模约67万平方米,地块起始价187.4亿元。本次预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这批地块将视企业递交预申请情况,转入本年度第三批次商品住宅用地集中供应。公告显示,8宗地块分别位于亦庄新城、顺义新城、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海淀区、密云区、石景山五里坨等地,8宗地块中有5宗地块明确报价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基础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

2、北京:再推4宗宅地预申请,3宗涉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

摘要:8月1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显示,在此前公布8宗商品住宅用地预公告的基础上,再次挂牌4宗预申请地块,4宗地块土地面积约14.46万平方米,总交易起始价118.7亿元。4宗地块中,1宗位于丰台区南苑街道,2宗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1宗位于房山区拱辰街道。其中,位于丰台区和海淀区的3宗地块均明确报价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基础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

3、厦门:第三批次集中供应6幅宅地,岛外楼面均价降至首批次水平

摘要:8月10日,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第三批次集中供地,将于8月31日出让6幅涉宅用地。其中,思明区、湖里区、翔安区各1幅,同安区3幅。6幅宅地总起拍价约206.6亿元,总计价建筑面积约109万平方米,保证金比率20%,触顶溢价率为12%-15%。岛内思明区和湖里区的两幅宅地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岛外4幅宅地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品质+摇号”方式拍卖出让。

 推出楼面价均价方面,厦门岛内外地块再次发生变化。第二批次时,岛内地块的推出楼面价均价少许下降,岛外地块大幅抬升,分别为由36627元/平方米下降至34828元/平方米和由12208元/平方米上升至20507元/平方米。本次,岛内地块增长为45097元/平方米,岛外地块则下降至12387元/平方米,岛外地块推出楼面价均价降至首批次水平。

三、其他

1、广州:拟出台新政,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
 

摘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公众意见的公告。措施提出,要强化停车设施规划引领、加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细化新建停车设施有偿供应方式、鼓励公共停车场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超配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优化自然资源审批手续、规范停车设施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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