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规范
(一)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专项甲等资质规范
1、经验和信誉度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度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余元RMB。
(3)公司进行过中小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中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关键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高级工程师应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 8年以上从业建筑设计装饰历经,并组织过大中小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2项,在其中大中型
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1项,具有高級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设计师)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考试。
(3)在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要求的员工中,非申请注册员工应参加过大中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小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2项,具有初级以上技术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必须的技术设备及固定不动的工作场所。
(2)企业经营管理组织架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完善。
(二)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规范
1、经验和信誉度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度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余元RMB。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的关键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高级工程师应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 6年以上从业建筑设计装饰历经,组织过中小型以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2项,具有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3)在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要求的员工中,非申请注册员工应参加过中小型以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2项,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必须的技术设备及固定不动的工作场所。
(2)有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性、会计、档案资料等管理方案。
(三)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规范
1、经验和信誉度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度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余元RMB。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关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专科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业建筑设计装饰历经,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必须的技术设备及固定不动的工作场所。
(2)有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档案保密制度。
二、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担负经营范围
(一)甲等
可担负建筑建筑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经营规模不受到限制。
(二)甲级
可以担负单项工程合同价1200万余元以内的建筑建筑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乙级
可以担负单项工程合同价300万以内的建筑建筑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 附 则
(一)建筑建筑装修包含建筑内部结构批腻子、窗门、装修吊顶、质轻装修隔断、版块饰面板、路面、托裱与硬包、细节方面的、刮涂及建筑外维护保养、隔热保温,浴厕间防潮、机器设备及电力专业配套设施主线
或立管,非载重二次砌体、非行为主体钢架结构、电气设备控制面板、照明灯具、洁具、固定不动家俱、室内景观和造型艺术陈设设计等。
(二)新开设公司可依据自己状况申请办理甲级资质或乙级资质。
(三)本规范由住建部承担表述。
领域工程设计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
领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经营规模区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