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规范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专项甲等资质规范
1、资质和信誉度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度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RMB。
(3)公司担负过不少于2项大中型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新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或中小型新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的关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 8年以上从业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新项目的设计历经,并组织进行过不少于2项大中型建筑智能化新项目的设计方案,具有
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关键专业技术中,非申请注册员工应进行过不少于2项中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新项目的设计方案,并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必须的技术设备及固定不动的工作场所。
(2)具备健全的资质体系管理、运作优良,具有技术性、运营、人事部门、会计、档案资料等管理方案。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规范
1、资质和信誉度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度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余元RMB。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的关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专科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业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新项目的设计历经,并组织进行过不少于1项中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新项目的设计方案,
具有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关键专业技术中,非申请注册员工应进行过不少于2项中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新项目的设计方案,并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必须的技术设备及固定不动的工作场所。
(2)具备较健全的资质体系管理、运作优良,具有技术性、运营、人事部门、会计、档案资料等管理方案。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担负经营范围
(一)甲等
担负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方案的种类和范围不受到限制。
(二)甲级
可担负中小型下列经营规模的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方案。
三、附 则
本规范由住建部承担表述。
领域建筑工程设计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
领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经营规模区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