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等资质规范
1、经验和信誉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余元RMB。
(3)企业本年度照明工程设计劳动量总计合同价2000万以上,且最少进行过照明工程设计新项目中的4项。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6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历经,并组织进行品质达标的大中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6项,具有有关专业高級技
术技术职称。
(3)在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要求的员工中,非申请注册工作人员当做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组织过中小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4项,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具有单独开展照明灯具专项指标值(光照强度、色度、构造抗压强度等)的检测仪器和测算机器设备。
(2)有确定的工作场所。
(3)有完善的监督机构和综合性管理水平,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管理体系,技术性、运营、人事部门、会计、档案资料等管理方案完善。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规范
1、经验和信誉
(1)具备单独公司主体资格。
(2)社会发展信誉优良,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余元RMB。
2、技术性标准
(1)技术专业配备齐备、有效,关键专业技术技术专业和总数合乎所申请办理专项资质规范中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的要求。
(2)公司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具备高校大学本科学历,5年以上照明工程设计历经,并组织进行品质达标的大中型照明工程的设计不少于5项,具有有关专业高級技
术技术职称。
(3)在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要求的员工中,非申请注册工作人员当做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组织过中小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新项目不少于3项,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具有单独开展照明灯具专项指标值(光照强度、色度、构造抗压强度等)的检测仪器和测算机器设备。
(2)有确定的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管理体系,技术性、运营、人事部门、会计、档案资料等管理方案完善。
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担负经营范围
(一)甲等
担负照明工程设计新项目的种类和范围不受到限制。
(二)甲级
可担负中小型下列经营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三、附 则
本规范由住建部承担表述。
领域工程项目设计关键专业技术配备表
领域项目建设设计经营规模区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