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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建部市场监管司最近发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住建部市场监管司对200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意见稿的一些内容。企业需要代办资质可联系北融工商
一、企业资信能力
(一)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
(三)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四)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价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申报铁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级信用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
三、科技进步水平
(一)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四、企业工程业绩
(一)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3、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