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西南联合的小编就针对于建筑企业业绩补录问题做了重要提醒,有关业绩补录问题相信很多企业已经逐渐开始重视起来了,之前我们也是对其中的利弊做了详细的介绍,尤其是在最近,业绩补录窗口逐渐开始关闭,尤其是近几天建筑行业政策不断的变动更加大了企业的重视程度。本次公示的是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希望对于建筑企业有所了解。
我们先看业绩补录的要求:
1、严格按省厅要求进行信息补录,补录时与项目原件资料认真进行核对,保证信息无误。
2、各单位补录联络人于29日报设计处邮箱(hdjsjsjc@163.com)
3、各企业将补录信息于12月20日前汇总表加盖公章报勘察设计管理处,电子版传设计处邮箱。
业绩的补录范围:
(一)补录企业范围。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二)补录项目范围。企业在我省境内依法承揽并完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业绩。在河北省外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补录。
(三)补录时间要求。截至2017年12月28日止。
补录的要求和补录范围我们都知道了,那么具体的补录方式有哪些呢?根据要求自2013年7月15日起全面启用“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信息,已纳入系统管理,本次不再组织补录。
2013年7月15日以前已完成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未纳入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管理的工程设计项目,由企业填写“施工图审查信息表”和“勘察设计审图人员明细表”(excel格式,见附件1、2),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报的补录项目资料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确认后于2017年12月28日前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sjxmxxbs@126.com。
以下是附录文件:附件一:施工图审查信息表
附件二:勘察设计审图人员明细表
附件三:联络人信息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