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是由招标方与招标代理组织依据拟招标工程投资总额,彼此根据国家建设部计价格在彼此充足商议交流的根基上,由招标方向招标代理组织付款的拟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整个过程需要的所有花费。依照有关要求,中标方务必根据我国建立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标准缴纳招标代理费,但是,可以在标准基本上开展左右20%的波动。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是根据差值定率累进法开展估算的,文中详细介绍近期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标准有关事宜。
一、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标准
依据服务项目、利率、招标额度和招标会种类来判断收费标准标准。
1、100万余元下列:货品招标会1.5%,服务项目招标会1.5%,工程项目招标1.0%;
2、100500万余元:货品招标会1.1%,服务项目招标会0.8%,工程项目招标0.7%;
3、5001000万余元:货品招标会0.8%,服务项目招标会0.45%,工程项目招标0.55%;
4、10005000万余元:货品招标会0.5%,服务项目招标会0.25%,工程项目招标0.35%;
5、500010000万余元:货品招标会0.25%,服务项目招标会0.1%,工程项目招标0.2%;
6、10000100000万余元:货品招标会0.05%,服务项目招标会0.05%,工程项目招标0.05%;
7、100000以上:货品招标会0.01%,服务项目招标会0.01%,工程项目招标0.01%。
二、撤销招标代理费管理方法
招标代理管理条例就是指提升政府投资经济效益,加强对中间项目投资招标代理组织的监管,标准招标代理个人行为,提升招标代理品质,避免腐坏个人行为而制订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条例。2016年初,我国废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在其中就包含《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方法》。这代表着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会再做管理方法规定,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快速发展的必定要求。
废止目前收费标准体制有益行业竞争,但与此同时也给代理公司产生存活工作压力。这也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改善服务的反映,更能激起市場魅力和想像力。